2021年11月8日,无线电管理局公开征求对《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加强和规范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行政相对人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依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有效利用,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2月9日前反馈。
联系电话:010-68206252/010-68206220(传真)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附件: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