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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无线电频率使用指南(2021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4-07-10 09:33:49 来源:小编 浏览:

2021年6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无线电频率使用指南(2021年版)》的通知。

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无线电频率使用指南2021年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服务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工业企业等行业用户合法使用无线电频率、依法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站),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特制定本指南。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使用。

开展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涉及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进口和销售,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等无线电管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协调发展。

适应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泛在化、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充分考虑技术体制和标准的多样性,提高不同应用场景与频率资源使用的适配度,鼓励以 5G 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为主,其他方式为补充,承载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

(三)鼓励创新。

发挥频谱资源对无线产业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引导无线电技术在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领域创新应用,推动对传统基础设施和制造业的智能化、数字化改造,赋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频率资源高效利用。

二、无线电频率使用

综合考虑应用场景、服务对象、安全可控和运营成本等因素,统筹满足工业等行业用户在共享和专用、便捷和安全、个性和共性、广域和局域等方面的差异化需求,灵活采取以下广域网或局域网技术的一种或多种组合。广域网技术包括公众移动通信系统、专用移动通信系统等;局域网技术包括 2400MHz、5100MHz 和 5800MHz 频段无线接入系统(无线局域网)、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等。

(一)公众移动通信系统。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可使用已获得许可的 2G、3G、4G 和 5G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开展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鼓励优先使用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承载规模化、社会化的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充分发挥 5G 低时延、大带宽、高可靠的技术特点,推动 5G 在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领域的广泛应用,构建 5G 和NB-IoT(窄带物联网)、eMTC(增强机器类通信)、LTE-Cat1(支持 Cat1 传输速率等级的 LTE 网络)协同发展的格局,推进NB-IoT 在低速率场景、eMTC 或者 LTE-Cat1 在中等速率场景的多样化应用、规模化部署。

1.频率使用范围

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范围见下表:

表 1 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范围

2.频率使用许可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使用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的,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虚拟电信运营企业使用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的,无需申请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3.频率使用要求

(1)频率占用费

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应依法缴纳频率占用费,其中使用5G 频率按照《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601 号)享受国家减免政策。虚拟电信运营企业无需缴纳频率占用费。

(2)干扰协调

基站设置、使用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避免对其他依法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自身受到有害干扰的,可以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投诉。

(二)专用移动通信系统。

对网络可靠性、安全性、实时性和通信传输速率有特殊要求,特别是机器视觉、数据采集、AR/VR(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高清视频回传等上行速率显著大于下行速率的场景,有关单位可依法申请使用以下专用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开展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

电力、燃气、人防、水务等行业的相关单位可申请 230MHz频段相关频率,建设基于载波聚合和动态频谱共享技术的宽带无线数据传输系统。

政务、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应急等部门的相关单位可申请 1400MHz 频段,建设宽带数字集群系统。

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石油等(电力除外)行业、单位可申请 1800MHz 频段,建设无线接入系统。

相关单位可申请 5900MHz 频段,建设基于 LTE-V2X 技术的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系统。

1.频率使用范围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频率范围见下表:

表 2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范围

2.频率使用许可

使用专用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应按频率使用规划向国家或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具体许可权限如下:

使用 230MHz 频段宽带无线数据传输系统频率,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

使用 1400MHz和 1800MHz 频段专用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含使用专用移动通信频段的 eMTC 系统),原则上由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另有规定的除外)。

使用 5900MHz 频段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系统频率,原则上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为支持国家经济特区、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按照适度超前、互联互通、安全高效、智能绿色的原则,在明确建设运营主体的前提下,可由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同意后实施许可。

3.频率使用要求

(1)频率占用费

使用专用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应按规定缴纳频率占用费。

(2)干扰协调

如发生无线电有害干扰,由受到无线电干扰方报请干扰发生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频带外让频带内、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的原则依法协调解决。

(三)2400MHz、5100MHz 和 5800MHz 频段无线接入系统(无线局域网)。

对于安全可靠性要求不高的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可酌情使用 2400MHz、5100MHz 和 5800MHz 频段的无线接入系统(无线局域网)。工作在上述频段内的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发射设备不能独占或排他性地使用频率。由于易产生相互有害干扰,建议区域或者局部使用。

1.频率使用范围

无线接入系统(无线局域网)频率使用范围见下表:

表 3 无线局域网频率范围

2.频率使用许可

使用符合规定的无线接入系统(无线局域网)设备,无需申请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3.频率使用要求

(1)频率占用费

无线接入系统(无线局域网)频率占用费收取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干扰协调

工作在上述频段内依法持有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台(站),受到无线电有害干扰时,应报请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频带外让频带内、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的原则协调解决。

工作在上述频段内无需办理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台(站),原则上不能提出免受有害干扰的保护要求,如对相同或者相邻频段内的其他合法持有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设法消除有害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微功率设备。

对于可靠性、安全性、实时性、移动性要求较低,满足短

距离通信需求,成本控制要求较严的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

可酌情使用国家规定的微功率设备频率。

1.频率使用范围

微功率设备典型使用频率见下表:

表 4 微功率设备典型使用频率

2.频率使用许可

使用微功率设备,无需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但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 年第 52 号公告有关要求。

3.频率使用要求

(1)频率占用费

使用微功率设备,无需缴纳频率占用费。

(2)干扰协调

使用微功率设备不得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如对其他合法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设法消除有害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使用微功率设备必须承受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的干扰,在工业、科学及医疗(ISM)应用频段内使用微功率设备,还必须承受 ISM 应用设备产生的射频能量的干扰。微功率设备

受到无线电有害干扰时不受法律保护,但可向当地无线电管理

机构报告。

三、无线电台(站)设置

(一)需办理无线电台(站)执照的情形。开展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涉及设置、使用公众移动通信基站、专用移动通信系统基站,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的 2400MHz 和

5800MHz 频段无线通信系统的无线电台(站),应向无线电台(站)所在地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线电台执照。

(二)无需办理无线电台(站)执照的情形。使用公众移动通信终端,专用移动通信终端,以及除上款规定外的2400MHz、5100MHz 和 5800MHz 频段无线通信系统的无线电台(站),微功率设备,开展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业务,无需申请办理无线电台执照。

表 5 无线电台(站)设置要求

四、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和进口

除微功率设备外,生产、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各类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中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五、其他

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应依法依规申办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考虑到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发展迅速,新业态不断涌现,本指南将随着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修订及时更新调整,我部将根据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情况,不断优化频率使用政策,适时调整或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与相关重点和急需

标准的衔接,推动《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落实,支持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本指南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无线电频率使用相关规定列表

2.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典型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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